合法

航班取消和长时间延误

欧盟已实施相关法规,确保当乘客受到航班取消或其他航班误点情形的影响时,有一些通用的补偿规则可以沿用。 

详细了解您的权益,以及如何要求赔偿、退款或报销。

您的权利

 

 

航班取消和长时间延误:依据欧盟第 261/2004 法规的权利通告(按照 14.2 法案的要求)

英国航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和特许经营方将尽一切努力,按照公布的时刻表来运营航班。但有时可能无法做到这一点,航班可能会延误或取消。本通告声明您在遇到此情况时,依据欧盟第 261/2004 号法规所拥有的权利;本通告没有授予您任何额外的合同权利。该法规适用于在欧盟境内机场起飞的航机上的所有乘客,以及搭乘欧盟航空公司航班进入欧盟成员国的所有乘客,除非他们已得到起飞国家的援助。运营航空公司有责任满足这些要求。本通告还解释了如何依据此法规,针对以下两类航班,申请赔偿、退款或报销:1) 由英国航空公司运营的航班,或者 2) 运营该航班的航空公司是由英国航空公司特许,在欧洲内部或进入欧洲的航线上运营英国航空航班。

航班取消或条件变更:有关《以色列航空服务法》所规定权利的通告

如果所搭乘的航班是从以色列起飞或飞往以色列,当被拒绝登机或该航班取消、延误或提前时,可以根据 2012 年颁布的《以色列航空服务法》(“针对航班取消或条件变更的补偿和援助”),主张自己的权益。

乘客遇到航班取消时,有两种选择:

  • 在相似的运输条件下,根据航机空位情况,在乘客方便的最早可行时间或稍后日期,重新安排路线前往办理登机手续时所出示机票上的最终目的地;或者
  • 向购买机票的人员支付退票款。 这适用于还没有飞行的一个或多个航段。

如果航班延误达到 5 小时或更长时间,机票购买人有权就还没有飞行的一个或多个航段,办理退票。

如果已经飞行的一个或多个航段不再与乘客的原定行程有任何关系,则有权要求报销

如果航班取消或者延误达到 5 小时或更长时间,导致所持通票(计划的连接时间为 24 小时或更少)的连接行程中断,且乘客不再想要继续前往目的地,则运营航空公司将提供在最早可行时间返回原出发地点的航班,同时为还没有飞行的航段办理退票。 如果选择不再继续旅程,决定返回出发地点,机票购买人有权获得针对已飞行航段的报销,只要可以证明该航段不再与原定行程有任何关系。 要获得已飞行航段的报销,机票购买人必须在针对未飞行航段申请退票的同时,提出报销申请。

如果您通过旅行社或旅游经营商预订,请直接与他们联系,以便讨论退款事宜。

如果您直接通过英国航空预订,请参阅适用于延误或取消航班的重新预订和退款选项

遇到航班取消或长时间延误时,乘客有权获得与其等候时间合理相关的餐饮,以及与机场外两名人员取得联系的途径。 这些规定的适用取决于预期的延误持续时间和飞行的距离,具体如下:

  • 对于 1500 公里或更短距离的航班,延误达到 2 小时或更长时间
  • 对于所有超过 1500 公里的欧盟境内航班,以及所有 1500 公里到 3500 公里之间的其他航班,延误达到 3 小时或更长时间
  • 对于所有其他航班,延误达到四小时或更长时间。

此外,运营航空公司将根据需要提供酒店住宿,以及机场和住宿地之间的交通。 承运航空公司将告知乘客有关获得餐饮、交通和酒店住宿的安排。

补偿要求可在以下任一情形下提出:

1) 在最终目的地延误了三个多小时,且延误是由于承运航空公司可控范围内的原因造成的(而不是所有合理措施都无法避免的特殊情况)。

或者:

2) 在计划出发日期之前的 14 天内,获得取消通知,且取消是由于承运航空公司可控范围内的原因造成的(而不是所有合理措施都无法避免的特殊情况),除非您获得重新更改行程的安排,可以在以下时间内出发和抵达最终目的地:

  • 如果在计划出发时间之前的 7 到 13 天内,获得取消通知,且您获得重新更改行程的安排,可以在计划出发时间之前的 2 小时内出发,在计划抵达时间之后的 4 小时到达最终目的地:或者
  • 如果在计划出发时间之前的 7 天内,获得取消通知,且您获得重新更改行程的安排,可以在计划出发时间之前的 1 小时内出发,在计划抵达时间之后的 2 小时到达最终目的地。

对补偿程度的规定如下:

  • 对于飞行距离为 1500 公里或以下的航班,补偿 250 欧元/220 英镑
  • 对于飞行距离为 1500 公里到 3500 公里的航班,补偿 400 欧元/350 英镑
  • 对于所有其他航班,补偿 600 欧元/520 英镑

如果提供了前往最终目的地的任何重新更改行程安排,其计划抵达时间相比原航班的计划抵达时间没有超出以下规定,则补偿减半:

  • 对于 1500 公里或更短距离的航班,没有超出 2 小时
  • 飞行距离为 1500 公里到 3500 公里的所有航班延误三小时
  • 对于所有其他航班,没有超出 4 小时。

请注意,如果乘客是在计划出发日期之前 14 天或更长时间获得取消通知,则无权要求补偿。 乘客将通过乘客本人、机票购买人或旅行社向预订相关运营航空公司提供的详细联系方式获得取消通知。

了解如何要求补偿

若要获得上列任何权利,乘客必须有经过确认的航班预订(或已由我们改签到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且该乘客在该航班上有经过确认的预订),且持有纸机票或电子机票行程收据(或者,对于英国旅游运营商的预订,持有用于指定航班的 ATOL 收据)。

此外,仅当乘客是按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才拥有延误方面的权利。 如果在能否行使权利方面有任何事项需要投诉,请联系我们的客户关系部。

联系客户关系部门

对于您的投诉,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感到不满意,可向有效解决争议中心 (CEDR) 申述,该机构经过英国民航局批准,可为航空公司相关投诉提供独立的解决服务。您需要在 12 个月内向其提交投诉。CEDR 会就您的投诉是否归属他们的管辖范围内提供建议。

或者,您可使用欧盟委员会的在线争端解决平台提交您的投诉。

提供国家执法机构的完整联系详情。